清盤中的中國恒大動作不斷。
5月12日晚間,中國恒大發布有關其附屬公司CEG Holdings(簡稱“CEG”)的消息,CEG清盤人及CEG Holdings臨時清盤人已于5月12日向中國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聯合申請,申請撤回相關股份轉讓。
據悉,香港高等法院已經指示于2025年6月25日的上午9時30分預留15分鐘,對上述撤銷轉讓申請進行聆訊。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2日,中國恒大發布有關清盤的進一步消息,香港高等法院已于4月17日就中國恒大集團清盤程序作出關鍵裁決,明確僅法定債權人可參與或成為清盤監督機構,經濟權益持有者被排除在外。法院同時支持清盤人排除股東參與決策。這一裁決意味著恒大清盤進入實質性階段,但其跨境資產處置、債權人博弈、資產追索等仍存不確定性。
附屬公司股權轉讓風波
此次主要涉及中國恒大附屬公司CEG Holdings (BVI) Limited(簡稱“CEG”)。
據悉,去年9月12日,中國恒大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呈針對CEG的清盤呈請。據公告顯示,截至2024年9月12日,CEG 持有恒大物業53.68074億股股份(占已發行股份總數約49.65%)。清盤人認為臨時清盤人委任令可讓清盤人保存集團的資產以便進行變現,為集團的債權人及其他持有者謀取利益。
據今年1月16日公告,香港法院1月10日向中國恒大集團附屬公司CEG發出清盤令。安邁顧問有限公司的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將繼續擔任CEG 的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直至CEG的清盤人獲委任為止。
5月12日,CEG清盤人及CEG臨時清盤人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聯合申請,請求撤銷恒大持有的CEG 的普通股轉讓給盛建(BVI)有限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清盤中) (簡稱“盛建”)的轉讓申請。
據介紹,盛建是中國恒大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成立的間接全資子公司,根據CEG清盤人于2024年3月展開至目前為止進行的調查,此前中國恒大及盛建各持有CEG普通股50%。
2022年12月30日,盛建以1美元將其持有的CEG 的普通股轉讓予中國恒大。在轉讓發生當時,盛建無力償還債務,且轉讓價值大幅低于CEG 股份當時的價值。
對于轉讓是否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破產法可予作廢,CEG清盤人向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及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律師行征詢了法律意見。根據聯合意見,該轉讓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下構成遜值交易。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有權作出命令將該轉讓作廢,并將CEG股份歸還給盛建,以恢復原有的股權狀況。
去年7月22日,東加勒比最高法院英屬維爾京群島高等法院商事法庭向盛建頒布清盤令,并委任共同清盤人。去年10月下旬,盛建清盤人要求CEG清盤人把CEG股份歸還給盛建,否則盛建清盤人將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申請相關命令。
考慮相關情況后,CEG清盤人認為由盛建清盤人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提出申請并不符合中國恒大、CEG Holdings或盛建各自的債權人的最佳利益;相反,考慮到獲取的聯合意見中的明確意見,自愿提出撤銷轉讓申請是更合理和更具成本效益的途徑。
據悉,香港高等法院已指示于2025年6月25日的上午9時30分預留15分鐘撤銷轉讓申請的聆訊。
恒大清盤進入實質性階段
此番,子公司接連曝出清盤以及各種波瀾,凸顯中國恒大自身清盤途中的復雜性。
就中國恒大自身而言,自2024年1月29日恒大被香港高等法院頒布清盤令,正式進入清盤程序以來,其清盤進程一直備受關注。
今年3月10日,中國恒大公告指出,2月27日舉行的押后聆訊上,法院經聽取分別代表清盤人、破產管理署署長及一名最終持有人作出的陳詞后押后判決,并將于稍后作出裁決。有關法院的裁決結果將于適當時候另行公布。
5月2日,中國恒大發布進一步消息,4月17日,法院就該申請作出裁決并給予指示。有關該法院裁決進一步詳情公布在網站上。
此前,券商中國記者查閱網站發現,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琳達(音譯)的裁決,明確恒大清盤程序中的監察委員會(COI)成員資格被嚴格限定為“持有法定債權的債權人”,直接否定了債券“最終持有人”(即通過全球票據持有經濟權益的投資者)的參與權。法院強調,清盤程序須基于法律權利而非經濟權益,以避免“程序混亂及濫權風險”。
與此同時,由于恒大資不抵債,股東無剩余資產分配權,被排除出參與COI成員資格。法院特別指出,控股股東可能涉及“歷史不當行為”,需防范其干擾清算。
此外,法院要求清盤人需通過香港聯交所、新加坡交易所、主流媒體等多渠道公告,廣泛征集債權人意向,并于42日內向法院提交COI組成方案。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盡管法院的清盤令為債務重組提供了框架,但恒大的債務重組仍面臨巨大挑戰。目前,恒大尚未提出可行的重組方案,而其多家子公司等也已進入清盤程序,則進一步復雜化了整體債務處理。
校對: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