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最新發布。
7月4日,滬深交易所均修訂發布ETF風險管理指引。這是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強化ETF風險管理,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ETF市場快速發展,在滿足投資者財富管理需求、吸引中長期資金入市、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結合當前指數化投資發展趨勢和監管實踐,滬深交易所均對10余年前發布的ETF風險管理指引進行修訂。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ETF風險管理指引此次修訂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強化基金管理人ETF運作風險防控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加強ETF申購贖回清單管理,審慎設置申購贖回清單重要參數,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并優化應急演練安排。
具體來看,修訂后的ETF風險管理指引要求ETF運作團隊應至少包括兩名負責申購贖回清單與參考凈值計算文件生產等事務的人員,應建立申購贖回清單和參考凈值計算文件的生成、復核與發布系統。
基金管理人對于申購贖回清單參數的重大調整應當制訂單獨流程,可能引起申購贖回清單參數重大調整的情形包括:ETF權益分派;指數成份股調整;影響重大的特殊成份股停復牌等重要公司行為信息;各類市場突發事件。
基金管理人應當審慎設置申購贖回清單重要參數,包括現金替代標志、申購現金替代保證金率、贖回現金替代保證金率、可以現金替代比例上限等。股票ETF的申購贖回清單參數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可以用實物作為申購對價的證券,申購現金替代保證金率不得低于被替代證券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漲幅限制比例;可以現金替代比例上限不得超過50%。
二是明確會員客戶ETF交易行為風險管理要求,要求會員完善管理制度和流程,做好客戶分類管理,加強客戶ETF交易行為監測及風險管理等。
具體來看,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ETF投資運作規范和建立ETF投資管理系統,并對投資運作規范內容定量化、參數化,在ETF投資管理系統中進行設定,嚴格限制基金交易行為,防范不合理或者隨意的主動交易可能帶來的投資風險以及因成份券或者現金頭寸不足導致贖回失敗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具有自動報警功能的風險監控系統,實時監控ETF運作情況:
(一)ETF申購、贖回、買賣狀態是否正常,包括是否按事先設置的狀態進行申購、贖回和買賣,以及是否因基金資產中個別成份券不足導致投資者無法正常贖回等情況;
(二)ETF申購、贖回、買賣交易量是否異常放大;
(三)ETF買賣價格與參考凈值的比值以及參考凈值與標的指數點位的比值是否異常放大;
(四)基金賬戶成份券與現金余額是否存在因成份券或者現金不足導致贖回失敗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發現第一項異常情形的,應當立即報告風險管理小組準備啟動應急預案,并同時通知交易所。基金管理人發現第二項至第四項異常情形的,應當立即報告風險管理小組分析原因,并視情況決定是否申請立即臨時暫停申購、贖回和停牌,同時將相關情況通知交易所。
滬深交易所均表示,下一步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緊扣防風險、強監管、促高質量發展的工作主線,加強ETF自律監管,持續研究優化ETF制度機制,推動ETF市場高質量發展。
校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