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此前廣受關注的救護車跨省轉運病人收費2.8萬元一事,2025年6月18日晚,江西省衛健委通報稱,已責令涉事醫院退回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
據潮新聞此前報道,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反映,今年4月,他將身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民營救護車”司機收費28000元,且沒有說明價格明細,也未開具發票,甚至費用都是轉入個人賬戶。
“江西省兒童醫院的解釋是,負責運送我孩子的救護車屬于一家名為南昌贛醫醫院有限公司的民營綜合性醫院,屬于正規機構。因為他們醫院的救護車不能出省,120救護車無法轉運我孩子這樣帶著呼吸機、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連夜轉運,所以醫生在考慮到各方面原因后,幫我們聯系到了這輛救護車。院方否認這家公司與醫院有任何關聯。”唐先生說。
唐先生質疑這筆費用不合理。對此,江西省兒童醫院工作人員證實確有此事,并表示此事院方正在核實調查,有結果后會向上級部門匯報。
6月18日深夜,江西省衛健委發布情況通報稱,近日,有患者家屬質疑南昌贛醫醫院救護車轉運收費問題,引發輿論關注。為維護患者權益,省、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調查核查。
通報稱,患兒唐某某于2025年4月4日20時26分因病入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重癥監護室緊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時20分許家屬提出急需連夜轉運治療。由于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經家屬請求,診治醫生聯系了贛醫醫院救護車。救護車司機與家屬溝通,約定轉運費2.8萬元,分兩次支付。江西省兒童醫院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相關搶救設備和藥品。4月9日5時許,救護車到達家屬指定的上海某醫院緊急救治,患兒轉危為安。
江西省衛健委表示,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下一步,我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如發現違規違法問題將嚴肅查處,同時對轉運救護車規范使用加強監管,堅決維護患者權益。”江西省衛健委稱。
界面新聞注意到,近年來,“天價救護車”引發爭議事件已被媒體多次報道。
2006年,河北醫科大學某醫院安平分院將兩名患兒從安平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莊某醫院,竟收取了4000元救護車費、400元出診費。而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該救護車費應為500多元,出診費最多為30元。2016年2月,山東省濟南市一醫院救護車跑80公里向患者家屬索要3600元費用。2024年8月,廣東省湛江市一患者家屬聯系車輛轉運臨終老人,3公里路程被索要1800元。
6月18日,大眾新聞發表評論文章稱,為何“天價救護車”事件一再上演?從現實情況看,臨終患者返鄉、重癥患者跨區域轉院等需求不少,而多數公立醫院救護車需要優先保障急救任務,且被限制跨市跨省流動,導致正規渠道無法滿足市場需求,家屬只能求助民營救護車。一些民營資本和機構于是趁機哄抬價格。
央視網報道,業內人士介紹,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救護車》為非強制性規定,且針對非急救醫療轉運行業,全國缺乏統一的規范標準,現行法律對違規掛靠、非法改裝等行為缺乏具體罰則,導致各地對救護車的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救護車監管涉及衛生、公安、交通、物價等多個部門,但實際執法中職責劃分模糊。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劉小兵呼吁取消救護車專營制度,在車輛、設備、人員、服務等方面開展良性競爭,“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實行多元化的經營模式來改善這一狀況,讓國營、民營企業共同參與競爭,以服務取勝,允許經營主體適當盈利的同時確保救護車能挽救更多的生命。”